福建泉州出台留泉返泉十三条措施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加强节后返泉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特制定支持企业员工留泉返泉的十三条措施。
一强化节前稳岗留工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落实省上一次性稳就业措施,对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开展返乡职工“千里送暖”活动。在春节前组织我市规上企业赴劳务输出地开展慰问活动,向在泉务工人员或其亲属送上年货、小红包等慰问品,在当地营造泉企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留泉职工“迎春送暖”活动。“两节”期间,按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慰问“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新就业形态职工及因疫致困职工等群体。鼓励非泉州籍职工的父母来泉团圆过年,对父母来泉团圆过年的部分一线职工家庭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关爱慰问活动。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工会进行统筹。
(四)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留泉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规定上浮30%,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强化节后返岗招工
(五)给予个人来泉就业岗位补贴。落实省上一季度促就业措施,对省外首次来泉就业、省内在泉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支持企业外出招聘接返员工。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并接返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对为我市企业引进(不含我市各地区间流动)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等基础性人才(初次在我市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当年度引进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达100人以上(含100人)且在泉稳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八)开展“千企引工”“以老带新”等系列活动。2023年一季度,持续运用各地人社招聘网站等线上招聘平台,邀请千家以上企业开展百场以上招聘活动,为企业用工招聘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员工“以老带新”,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引进1名新员工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地对引工较多的个人授予“引工大使”称号,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用好“泉通行—在线招工”等企业用工调剂平台,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余缺信息,协调用工余缺企业之间短期借用或错峰调配,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助调剂平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推广晋江、石狮、泉港等地零工市场经验做法,帮助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供需对接。
三强化服务保障
(十)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市总工会按省内户籍最高补助100元、省外户籍最高补助2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十一)开展“泉州免费游”活动。在泉务工的非泉州籍职工可通过基层工会,采用集体组织或自由组合形式,凭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工会介绍信,免费游览国有A级旅游景区及各县(市、区)协调开放的景区(点)。
(十二)提供免费流量礼包。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为留泉过年的非泉籍用户提供每月20G的5G网络专用流量(有效期3个月),让留泉过年人员畅享视听网络。
(十三)加强职工医疗服务和劳动保障。着力保障留泉员工两节期间就医用药需求,对感染新冠病毒的居家治疗留泉员工纳入网格化规范管理,分发《泉州市民居家防疫手册》,家庭医生(网格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用药和抗原检测指导等服务,以及重点人群和次重点人群的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重症的分级分类转诊。指导企业合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等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来源:泉州市政府办、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
直播带货藏“猫腻”,售假治理需多方合力******
◎新华社记者 邵鲁文
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日渐兴起。在一些直播间内,低廉的商品价格、主播极具诱惑性的销售话术,让不少消费者怦然心动。
然而,一些直播带货的商品看似物美价廉,背后却可能潜藏制假售假的“猫腻”。各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已查处多起通过直播平台售假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
服装、配饰是“重灾区”
记者发现,服装、配饰等是直播售假的“重灾区”。此外,酒水类售假也屡见不鲜。山东德州警方近期查处一起通过直播带货销售假茅台酒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而犯罪嫌疑人用于制作假酒的基酒每斤成本只有8.5元。
直播售假已成为网购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少“网红”也曾因售假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2020年,有消费者质疑某主播团队成员在直播间售卖的燕窝是糖水。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人员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在黑猫投诉平台,消费者针对电商直播平台的投诉已达万余条,涉及商品以次充好、虚假营销、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多方面问题。
常用套路有迹可循
多名办案民警表示,围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络主播的一些常用套路有迹可循。
在山东菏泽警方破获的一起通过电商直播销售冒牌服装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采用大量营销手段宣传产品,并用话术诱导消费者。菏泽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方辉杰说,犯罪嫌疑人直播前会在多个社交平台进行新款产品的预热,甚至花钱购买流量引流,直播间几乎每次都有上万人观看。在销售过程中,以“大牌尾单”“工厂原单”等名义,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销售价格比正品便宜很多的假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售假团伙甚至还总结出多种固定套路。例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找到货源不容易的感觉。而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错过就再也没有了”“这个价格就上这一次,一会恢复原价”等说辞。
一些主播在直播平台上长期售假,也凸显出平台自身存在监管盲区。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马恒说,查处的销售假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曾在直播间连续直播卖货多时,仅一个月就销售假酒2000多箱。
中消协在《2022“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提到,在“双11”转型升级、商品与交易逻辑再梳理的渐进过程中,平台与商家的规则边界意识还有待强化。
平台方监管责任需落实
记者注意到,一些平台已经采取措施,对直播售假行为进行治理。2022年9月,抖音电商就曾发布关于“三无商品”的专项治理公告,对销售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无厂址商品的商家进行严厉打击。此外,2022年11月10日,抖音电商还公布“打击售卖劣质羽绒服专项行动”阶段治理成果,封禁违规羽绒服商品33491件,清退相关店铺522个,处罚相关商家596个。
受访专家认为,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影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也侵害了相关品牌企业的切身利益,同时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亟须严肃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借助直播平台售假现象增多,凸显出对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尚存不足。2021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制定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相关监管部门应秉持对假货“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制假、售假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平台方的监管职责。
“各互联网平台需要进一步压实自身责任,对于入驻的电商经营者尽到主体资格审核义务,在保障消费者权利的同时,这也是促进自身业务增长的方式之一。”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认为,各大平台要做到严格落实监管,引导入驻商家恪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守法合规经营。
多地公安和消保部门也发出消费提示,呼吁消费者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尤其是避免盲目冲动,做到科学消费。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